Thursday, August 19, 2010

捐全身器官留雙腳‧“我要女兒靈魂回家”

(檳 城)28年前,當時任馬佛青總會會長拿督陳穎椿毅然簽下器官捐獻同意書,並向家人宣佈:“當那一天到來時,你們要替我決定,甚麼時候才是最適當(捐器官) 的時間。”然而,他萬萬沒想到,女兒陳美慧的“時機”卻比他早到了一步。

2008年,因患上先天性腦動靜脈畸形而到法國動手術的陳美慧醫生,在法國被宣判腦死,令為父 者陳穎椿一度悲痛欲絕,彷彿世界陷入一片黑暗,但在那一瞬間,他腦中忽然“亮”起女兒捐贈器官的遺願。他心想,即使女兒不在人世,但捐贈器官之舉至少可讓 她的器官繼續留在人世,於是,他當下忍痛捐出女兒的所有器官,獨留女兒的一雙腿。這是因為他希望客死異鄉的女兒能“有腳回家”,免得成了有家歸不得的孤魂 野鬼。

陳穎椿自青年時期就學佛,半輩子都活躍於佛教活動,他自然明白生命無常,只是,當無常降臨在自 己身上時,卻教人難以接受。

他對《光明日報》說,2008年3月,37歲的女兒陳美慧出發到法國接受治療時,全家人包括女 兒自己,都沒想過這是他們永遠的訣別。

“她在巴黎的時候,每天都跟我聯絡,要回國那天早上,她還在簡訊告訴我,說下午要回來了,結果 下午他們就通知我,她又進院了。”

他本來還想叫美慧多休息幾天才回國,可是美慧卻堅持要回來。“當他們說她進院了,要我過去時, 我就知道情況不妙。趕到醫院後不久,醫生就宣佈她腦死。”

拒讓女兒魂魄留法國

女兒永遠不能醒來了,這項晴天霹靂的消息,令陳穎椿措手不及,悲痛萬分。他凝視著在病榻上的女 兒,回憶起女兒從出世、成長,到蛻變成別人的妻子和母親的點點滴滴,還有她勇敢抗病的過程,陳穎椿越想就越痛苦。

“她不過30多歲而已,還沒有走完人生的一半,卻已經躺在那裡,永遠也醒不來了。”

就在這一刻,陳穎椿忽然想到,女兒雖不在這個世界了,但至少她的身體還在,她的器官還活著。

他說,他記起自己在1980年簽署捐贈器官自願書時曾經對家人說過:“你們要替我決定,甚麼時 候才是最適當(捐器官)的時間”,也想起女兒簽下捐獻器官同意書的那個傍晚,也如此告訴家人。於是,他強忍悲痛,對醫生說:“她的腦已經不能用了,你們看 她的甚麼器官還能用,統統拿去救其他人吧。”

“想不到,結果竟然變成是由我來替她做決定,雖然很傷心、很辛苦,但我知道必須要快點做決定。 法國醫生當時一聽到我這個來自東方社會的老人家,主動開口說要把女兒的器官捐出去,都露出難以置信的表情。”

不過,當醫生向陳穎椿說明他們將採用的器官時,陳穎椿卻突然向院方提出一項要求,即他想要保留 美慧的雙腿。

他說,他不要美慧的魂魄獨留法國,他要美慧和他一起回返大馬,所以美慧不能“沒有腳”,由此可 見,他對女兒是多麼的不捨。

他在向記者覆述這個過程時,語氣平淡,但他疼愛女兒的“深情”卻讓人動容不已,聞者無不為之鼻 頭一酸。

器官可捐西方人

在決定讓醫生取出美慧的器官前,陳穎椿得知其中一名急需一顆心臟續命的受益人是一名30多歲的 法國人後,忽然擔心起來:美慧的器官適用在西方人的身上嗎?

“醫生向我保證沒有問題,既然有人在等著美慧的器官續命,我還等甚麼呢?美慧是醫生,她一直都 在救人,這可是她最後一次救人了。”

歷時兩小時的手術,所幸器官也“無分國籍”,那個法國人最終成功移植美慧的心臟。

不想知誰是受益人

陳穎椿不想知道器官受益人的身份,也不想知道他們移植手術的結果,更不想知道他們的近況。對他 來說,美慧已經幫助了這些人,這就夠了。

“那個時候,醫生告訴我,美慧的心臟已經移植到一個法國人體內,手術順利,這樣就好了。美慧的 器官能夠幫助其他人,我相信他們一定可以健康地活下去。”

可是,陳穎椿的妻子許梅蕊卻持有不同的想法:“我知道這是不符合規則,可是我還是會想知道,接 受器官的人是怎樣的人?移植手術成功了嗎?受益人現在還好嗎?”

捐器官屬悲傷輔導

她說,她只是想知道,即使女兒已經不在人間,至少她的器官還在這個世界上,健康地繼續活著。

在大馬,願意捐獻器官的人不少,可是往往因為家屬的猶豫不決和醫院的技術性問題,導致不少人錯 過捐贈器官的時機。

事實上,器官捐贈也是一種悲傷輔導,國外調查顯示,器官捐贈對家庭成員處理悲傷情緒和過程有正 面的影響。不少家屬在同意讓垂死的親人捐出器官後,都能從中找到慰藉。

捐心肝膽腎眼角膜皮膚

當陳穎椿決定捐出女兒陳美慧的所有器官後,法國醫生馬上深入檢查陳美慧的遺體。過後,醫生決定 使用美慧的心臟、肝臟、膽、腎、眼角膜、皮得以遺愛人間。

陳穎椿披露,治療女兒的法國醫生可說是最權威的專家,而有關手術的風險不超過5%,所以,在女 兒動身前想過自己回不來,她而已。

他依稀記得2008年的一天早上,當他駕車載美慧到檳城中央醫院上班途中,聽見美慧說自己的眼 睛有時候會看不清楚,還以為女兒是過於操勞所致。詎料,檢驗結果卻指美慧患上先天性腦動靜脈畸形。

事後,美慧四處找資料,最終決定到法國接受治療。她還親自寫信給醫院和衛生部,還和法國當地的 醫生聯絡,也獲得政府的津貼。

回國前病情惡化

到巴黎接受治療前,美慧還到南非參加一個研討會,當時適逢全國大選,她還抽出一天的時間趕回來 投票,然後又匆匆忙忙回去研討會,展現過人的毅力。

3月11日,美慧到巴黎動手術,術後情況良好,她按照預定行程於16日動身返馬的那個早上,還 廣發電郵、簡訊通知親友,可是,當她到酒店收拾東西時,突然頭痛及抽筋,再被送入醫院。儘管病情惡化,她仍堅持撥電回家,不要家人為她擔心。

餐桌上談論捐器官

美慧是在1990年代末簽署器官捐獻同意書,當時她已經從澳洲的大學畢業,正在檳城醫院工作。 陳穎椿說,當年他簽署器官捐獻卡後,還和美慧解釋捐獻器官的善舉,直到十多年後女兒成為一名醫生,反倒回來告訴他,捐獻器官可以幫助別人。

“那時候,我們常常在晚餐時談論各種事,美慧就是在餐桌上告訴我們這件事,還勸大家加入捐器官 的行列。”

陳穎椿是馬佛青的顧問及國家腎臟基金會北馬區副主席,加上女兒又是一名醫生,他深知病患有多需 要這些器官來續命。

此外,陳妻許梅蕊披露,在丈夫和美慧的鼓勵下,他們全家人都願意捐獻器官,只不過尚未簽署捐贈 同意書。

“穎椿簽署器官捐獻卡時,我也想簽,就叫他拿表格給我,結果他竟忘了。這事後來就不了了之。等 美慧簽了捐器官卡時,我的年紀都已經這麼老了,也就沒再去填了。不過,美慧弟妹都願意捐器官。”

小檔案
主角:陳美慧
年齡:37歲
職業:醫生
家庭狀況:已與丈夫陳福祥離婚,兩名兒子分別7及9歲
離世原因:患先天性腦動靜脈畸形,動手術後腦死1990年代末簽署器官捐獻同意書
捐出器官:心臟、肝臟、膽、腎、眼角膜、皮膚和關節的軟骨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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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患先天性腦動靜脈畸形腦死

在檳城中央醫院任麻醉師的陳美慧,2005年發現自己患有先天性腦動靜脈畸形後,2008年3 月到法國巴黎就醫。她於3月12日動手術後情況良好,原定16日回國,但就在回國當天,她突然頭痛及抽筋,並被送到醫院動第二次手術,但最終陷入昏迷。

9天後,她因腦部大量出血而於3月26日被醫生宣判腦死,令父親陳穎椿悲痛不已。由於她生前已簽署器官捐獻卡,家人事後尊重她的遺願,捐出她的所有器官。

動靜脈畸形瘤(AVM)是血液循環系統的其中一項缺陷,是由糾纏不清的動脈和靜脈構成,外型像血瘤,但其實是血管無法正常發育所造成。AVM被認為在胚胎或嬰兒時期已經形成,可說是先天性的疾病,病發率約0.14至0.5%,無從預防。

擅長鋼琴及歌唱的陳美慧中學畢業後,就到新加坡深造,她過後到澳洲唸醫科,畢業後在檳城醫院就職。婚後,她隨前夫陳富祥到英國時,雖懷了第二胎,仍繼續進修課業,並在產子隔天考試,過後取得兩項專科資格。

美慧逝世那一年,檳州政府頒發一項傑出青年獎給她,可惜她已無法和家人一起分享這項殊榮。

光明日報‧2010.08.16






Tuesday, August 17, 2010

Happy Birthday Bee Hooi

Happy Birthday Bee Hooi
Almost 2.5 years had passed since you left us,
And I have been thinking of you every now and then,
You had touched several lives when you were around,
And you gave the Gift of Life to many after you left,
So that they can continue to live,
Thanks for being a special friend that you are,
I miss you....

Thursday, March 25, 2010

25.3.2010

Two years had passed since Bee Hooi left us, and also this cruel world. Things are not the same without you, but I will stay strong and and cherish what I have. Life must go on. You have taught me to be optimistic and not to give up easily. I'm glad to have you as my friend and will always cherish all the memories that we had shared together. You are still deeply missed, Bee Hooi.